問與答

1、天主教與基督教有甚麼不同?
天主教在信仰天主(上帝)和救主基督這大前提上,與基督教各教派並無不同;但在奉行天主(上帝)和救主基督所啟示的教義、誡命和凈化聖化心靈的聖事上卻大不相同。
(1)在「成義得救」方面,基督教各教派除聖公會外,其他各派主張人只靠信德就可成義得救,不需要行善工。天主教卻按基督的教誨,主張人的成義得救,除要靠信德,也要遵照天父的旨意去生活和行善工。
(二)關於聖事,天主教遵行耶穌所立的七件聖事。基督教除聖公會外,其他教派只奉行聖洗聖事;對於聖餐概念,只是紀念,不相信餅酒於祝聖後即成耶穌的體血,所以只舉行耶穌在晚餐廳成聖體聖血時所舉行之禮儀。對其他聖事,如:堅振、彌撒聖祭、和好(告解)、病人傅油(終傅)、聖秩、婚配等聖事都予以刪除。
(三)關於教義來源,天主教按天主和救主基督的傳授,教義來源有二,即聖經和聖傳,稱為信德寶庫。基督教各教派卻只承認聖經為教義的惟一根源。
(四)關於聖經的卷數目錄,天主教的聖經共73卷,其中舊約46卷,新約27卷。基督教的聖經只有66卷,其中新約27卷,舊約有39卷;因為不承認舊約中希臘原文的巴路克、多俾亞傳、友弟德傳、智慧篇、德訓篇、馬加伯上及馬加伯下這七卷為聖經。
(五)在教務行政上,全世界天主教會信奉同一教義,遵守同一誡命,領受同一聖事,參與同一祭祀天主的彌撒禮儀,又在同一元首基督在世代表--羅馬教宗的領導下,向普世萬民宣揚基督福音。基督教在教義及聖事上各教派彼此不同,在教務行政上各自為政,各行其事。
(六)對聖母瑪利亞,天主教予以適當的敬禮,因為她是耶穌的母親,作為基督的信徒,對耶穌基督的母親瑪利亞本該予以尊敬。且聖母瑪利亞擁有很多美德,是我們為人處世的榜樣,值得效法敬重。天主教恭敬聖母瑪利亞,並不認為她如同天主或基督一樣能降福免禍,只認為她是人類在基督前的中保,她能為我們轉求,求得天主豐富的恩寵。基督教各派認為聖母瑪利亞與其他一般婦女一樣,為什麼要恭敬她。
(七)關於供奉聖像,天主教在教堂或教友家中供奉聖像,以供教友瞻仰敬禮,其目的為助人引發睹像思人之心,非引人尊敬該像本身。基督教各教派反對供奉聖像,認為是崇拜偶像。
(八)關於敬祖,天主教過農曆新年時,遵照中國傳統禮俗舉行敬祖典禮,因為敬祖乃為提倡孝道,以達慎終追遠,這與天主十誡中第四誡相符合,對在中國人中傳揚基督福音也有助益。基督教各教派認為在祖先牌位前舉行敬拜,是崇拜偶像的行為。
(九)聖經上許多人名或地名,天主教與基督教所譯頗多不同,例如:地名方面,耶穌誕生之地,天主教譯為白冷,基督教則譯為伯利恆。耶穌成長的家鄉,天主教譯為納匝肋,基督教則譯為拿撒勒。人名方面,宗徒如伯多祿、保祿、瑪竇、瑪爾谷和若望,是天主教按拉丁文所譯;而基督教則按英文譯為彼德、保羅、馬太、馬可及約翰。

天主教與基督新教雖然有部分不同,但都是信仰天主(上帝)和救主基督。教宗若望保祿二世於1995年初發表的「願他們合而為一」通諭中,已對基督徒的合一作通盤的反省和展望,臺灣主教團訂出每年一月十八日到二十五日(聖保祿宗徒歸化日)為「基督徒合一祈禱週」,可見教會當局對這大公精神的重視與期許。

耶稣的教導是清楚的:「願眾人都合而為一!父啊!願他們在我們內合而為一,就如你在我內,我在你內,為叫世界相信是你派遣了我。」(若十七21)。聖保祿也清楚指出分裂的不當:「弟兄們,我因我們的主耶穌基督之名,求你們眾人言談一致,在你們中間不要有分裂,你們各自聲稱:我是屬保祿的,我是屬阿頗羅的,我是屬刻法的,我是屬基督的。基督被分裂了嗎?」(格前一10-13)面對各種怪力亂神、新世紀運動、以及一些似是而非的信仰論點,同屬耶稣基督的門徒、同是服膺新舊約聖經的各個教派、教會之間應該聯合起來,確實的合作,來發揮更大的社會影響力與福音傳播效果。今天,是應該相互學習朝向整合的時候了。

2、祈禱有用嗎?

3. 什麼是彌撒?我不是教友,可以參加彌撒嗎?

彌撒亦稱感恩禮,或稱主的聖餐,是耶穌基督在最後晚餐中所建立的聖事,為使祂在十字架上的救世犧牲和祭獻,藉聖體的方式永存人間,讓教友藉領受主的聖體而得到實益,能與基督結合,在祂內生活。

彌撒名稱的演變:耶穌建立聖體聖事以後沒有給彌撒起名字,在教會初期,始終沒有一個固定的名字。有稱為「分餅」或「擘餅」,如宗徒大事錄所記載的。其後也稱為「紀念典禮」,有時稱為「祭祀」,有時稱為「主的晚餐」,也有稱為「感恩聚會」,「感恩禮」,「神聖的奧蹟」,「主的苦難」,「神聖的禮儀」,「共融(領聖體)的聖事」等等。「彌撒」這兩個字是到第四世紀末才出現。「彌撒」是從拉丁文MISSA直譯而來,在第四世紀末,每次集會結束時,宣布散會時說:「Ite Missa est」,意思是說「請你們回去吧!已散會了。」(Missa 是遣散的意思)。

彌撒是天主教最主要的禮儀行為之一,是天主教最神聖、最隆重的祈禱方式;彌撒為紀念和重現耶穌所舉行的最後晚餐。
教友相信,在彌撒中,主基督確實親臨於:
(一)因祂的名而聚會的團體中;
(二)施行聖事者的身上;
(三)祂的聖言內;
(四)更是「實體地」和「繼續不斷地」親臨於祝聖的餅酒形內。

彌撒的基本結構由「聖道禮儀」和「聖祭禮儀」兩部分組成。這兩部分密切結合,形成一個敬禮行動,天主子民也從「天主聖言」和「基督聖體聖血」的雙重筵席中得到「教導」和「滋養」。

彌撒既是天主子民的團體行動,故此禮儀的安排,應讓所有參加者各按其分,有意識,主動和完備地參與。在彌撒中,天主子民共聚一堂,由神父以基督之名主禮,聯同讀經員,領經員,送聖體員,輔祭,歌詠團,接待員,收奉獻員,呈獻禮品者等輔禮人員分工合作,宣讀聖言,並按主的命令,為重現祂的死亡與復活而舉行的感恩禮,讓大家實際領受而得益。

彌撒不是與生活分割的孤立行為,而是基督徒生活和行動的頂峰及奉獻,並且是所有力量的泉源,使天主子民在日常生活中,活出救恩的效果,成為救世的祭品,繼續基督的救世工作。

綜上所述,彌撒聖祭是耶穌基督和天主子民,各按己位而舉行的禮儀行為;是普世教會、地方教會、和每位信友的「全部信友生活的中心」,其實並不鼓勵尚未領洗者參加全部的感恩禮儀。上述,彌撒基本結構是由「聖道禮儀」和「聖祭禮儀」兩部分組成,教會鼓勵非教友參加第一部分的聖道禮儀,於聖祭禮儀施行前,由傳道員帶領非教友們至道理廳分享剛剛聽到的聖言,和講解天主教要理。可是,本校要如此執行並不容易,因此鼓勵同學們參加星期四中午的校園彌撒,並無區分是教友或非教友。

彌撒是基督徒生活的高峰,是天主與教友的約會。彌撒是一個盛宴,也是一個祭獻,一個團體性的祭獻,為了完成耶穌所賜給我們的命令:愛天主,也彼此相愛。我們期望同學藉由參加彌撒,進而對天主教產生興趣,即便是好奇,也都是在同學們的心中播下一顆種子,待天主使之成長為追隨者。

4、我的朋友想墮胎,我可以給她甚麼建議?

5、信仰在我的生活中會怎麼幫助我?

6、 領洗需要甚麼條件?

7、天主教是拜聖母瑪利亞?
對耶穌基督的母親瑪利亞,天主教予以適當的敬禮。究其因:

第一,因為她是耶穌的母親,她養育了耶穌;當耶穌代人贖罪受苦難時,她在精神上分擔了耶穌的苦痛。耶穌基督敬愛她,我們作基督信徒的,對聖母瑪利亞也該予以尊敬。

第二,因為聖母瑪利亞擁有許多美德,例如:服從天主、謙卑自下、忍耐寬仁、慈善助人等,是我們為人處世的榜樣,值得我們效法與敬重。

不過,天主教會恭敬聖母瑪利亞,與恭敬天主和救主基督不同。天主教恭敬聖母瑪利亞,並不認為她是神,如同天主或基督一樣,能降福免禍,只認為她是我們在基督前的中保。她在耶穌基督前說話有力量,她能為我們轉求,為我們求得天主的豐富恩寵,如同在加納婚宴上,耶穌依母親的話,行了第一個神跡:

在加里肋亞加納有婚宴,耶穌的母親在那裏;耶穌和衪的門徒也被請去赴婚宴。酒缺了,耶穌的母親向衪說:「他們沒有酒了。」耶穌回答說:「女人,這於我和妳有什麼關係?我的時刻尚未來到。」衪的母親給僕役說:「他無論吩咐你們什麼,你們就作什麼。」在那裏放著六口石缸,是為猶太人取潔禮用的;每口可容納兩三桶水。耶穌向僕役說:「你們把缸灌滿水吧!」他們就灌滿了,直到缸口。然後,耶穌給他們說:「現在你們舀出來,送給司席。」他們便送去了。司席一嘗已變成酒的水─並不知是從那裏來的,舀水的僕役卻知道─司席便叫了新郎來,向他說:「人人都先擺上好酒,當客人都喝夠了,才擺上次等的;你卻把好酒保留到現在。」這是耶穌所行的第一個神跡,是在加里肋亞納匝肋行的。(若望第二章第1~11a節)。

天主教友亦請求聖母瑪利亞幫助,為能夠效法她度虔誠事奉天主和救主基督的生活。基督教各派並不恭敬聖母瑪利亞,他們認為聖母瑪利亞與其他一般婦女一樣,為什麼要恭敬她?有的教派甚至曲解、遣責天主教恭敬聖母的本意。社會上許多人因不瞭解,以致對天主教恭敬聖母瑪利亞產生誤解。天主教會很歡迎大家一起來討論,而不是以訛傳訛,造成誤會。

8、神父,真的有鬼嗎?
首先,要問「鬼」是什麼?想必,每個人的觀點不盡相同。

「鬼」在中華文化指的是人死後的魂(鬼魂)。天主教沒有「鬼」(鬼魂)的概念,但有靈魂(英語:Soul,或Spirit)觀念。

天主教對生命的創造,廣泛的觀點認為靈魂是天主(上帝)所創造,天主為每一個新身體創造一個靈魂。中世紀的基督教信仰中,將人劃分為兩部分—靈魂與肉體,在生之時是不分離的。聖經中有經文描述:

v 世界的創造者,既然形成了人的初生,賜予萬物以起源,也必仁慈償還你們的靈魂和生命,因為你們現在為愛護祂的法律捨生致命。(馬加伯下第七章第23節)

v 厄里亞三次伏在孩子身上,呼求上主說:「上主,我的天主,求你使這孩子的靈魂再回到他身上!」上主聽了厄里亞的呼求,孩子的靈魂又回到他身上,孩子就又活了。(列王紀上第十七章第21~22)

v 上主,請你按你的聖意對待我罷!請你收去我的靈魂,使我從地面上消逝,化為灰土,因為死比生為我更好!因為我聽見了虛偽的辱罵,我心中很是憂傷。上主!請你救我脫離這種苦難,領我進入永遠的安所罷!(多俾亞第三章第6節)

v 你們不要怕那殺害肉身,而不能殺害靈魂的;但更要害怕那能使靈魂和肉身陷於地獄中的。(瑪竇福音第十章第28節)

v 上主,你決不會將我的靈魂遺棄在陰府,也不會讓你的聖者見到腐朽。(宗徒大事錄第二章第27節)

v 人縱然賺得了全世界而賠上自己的靈魂,為他有什麼益處?人還能拿什麼作為自己靈魂的代價?(馬爾谷第八章第36~37節)

其實,靈魂觀在很多宗教思想中都存在,指人類超自然及非物質的組成部分。許多宗教也都認為,靈魂居於人或其他物質軀體之內並對之起主宰作用。不同的宗教和民族對靈魂有不同的解釋。

靈魂信仰並不是天主教的核心教義,且對「靈魂」和「鬼魂」兩者的觀念不同。

天主教不講「鬼」,但講論「魔鬼」。
耶穌受洗後,「被聖神領往曠野,為受「魔鬼」的試探。」(參閱瑪竇福音第四章第1~11節)。祂周遊加里肋亞宣講天國,過程中也驅魔:「耶穌治好了許多患各種病症的人,驅逐了許多魔鬼,並且不許魔鬼說話,因為魔鬼認識祂。」(馬爾谷第一章第34節)。「祂到加里肋亞各地,在他們的會堂裏宣講,並驅逐魔鬼。」(馬爾谷第一章第39節),由經文中,我們肯定「魔鬼」存在。

耶穌降生成人,為救贖人類。人易受魔鬼誘惑,耶穌來,也消滅魔鬼作為:「那犯罪的,是屬於魔鬼,因為魔鬼從起初就犯罪:天主子所以顯現出來,是為消滅魔鬼的作為。」(若望壹書第三章第8節)「天主的子女和魔鬼的子女在這事上可以認出:就是凡不行正義的和不愛自己弟兄的,就不是出於天主。」(若望壹書第三章第10節)「天主怎樣以聖神和德能傅了納匝肋的耶穌,使他巡行各處,施恩行善,治好一切受魔鬼壓制的人,因為天主同他在一起。」(宗徒大事錄第十章第38節)

「魔鬼」為現代人,可引伸為「傲慢」、「妒忌」、「貪婪」、「色欲」、「懶惰」、「欺詐」等惡事。人性軟弱,易受誘惑,常失足跌倒,做了不好的事,唯有依靠至高的超越者—天主,才能不受魔鬼的壓制。

9、人死後到哪裡?
人,生從何處來?死後又往何處去?這個問題,迄今科學界尚無法說明。

世界很多宗教都認為人是有「靈魂」的;多數民族的思想觀念也認為世界上有神和鬼,人死後就會變成鬼。中國古代認為「靈魂不死」,人死後靈魂就與祖先在一起,而他生前過怎樣的生活,死後也一樣過這樣的生活。

人死後到哪裡去?基督宗教相信,人死亡並非毀滅。人死後,會進入一個暫存的中間狀態,等候審判。聖經,無論是舊約新約,皆有許多關於天堂與地獄的啟示。

天主教有天堂、煉獄地獄的觀念。(參閱:《天主教教理》卷一:信仰的宣認 第二部分 第三章:第十二條「我信永恆的生命」)

天堂,是那些在天主的恩寵和友誼中過世的人,在完全煉淨之後,將與基督永遠生活在一起。他們將永遠地肖似天主,因為他們是面對面地看到天主「實在怎樣」(參閱:若望壹書第三章第2節)(1023條)

煉獄(Purgatory),是那些死在天主的恩寵和友誼中的,但尚未完全淨化的人,雖然他們的永遠得救已確定,可是在死後仍須經過煉淨,為得到必需的聖德,進入天堂的福樂中。(1030)教會稱被選者最後的煉淨為「煉獄」,那絕不可與被判入地獄者的處罰相比。教會特別在翡冷翠和特倫多大公會議中欽定有關煉獄的信條。教會的聖傳參照聖經某些章節談到煉淨之火。(1031)

煉獄的訓導是依據為亡者祈禱的做法,對此聖經早已說過:「為此,他(猶大瑪加伯)為亡者獻贖罪祭,是為叫他們獲得罪赦」(瑪加伯下第十二章第46節)。教會自始便紀念亡者,為他們奉獻祈禱,尤其是感恩祭,為使他們得到煉淨,進入天主的榮福直觀中。(1032)

地獄,除非我們自由地選擇愛天主,就不能與祂契合。假如我們犯嚴重的罪過反對祂,反對近人,反對自已,我們就不能愛祂:「那不愛的,就存在死亡內。凡惱恨自己弟兄的,便是殺人的;你們也知道:凡殺人的,便沒有永遠的生命存在他內」(若望壹書第三章第15節)。我們的主早已說過,假如我們不對貧窮者、弱小者在其急需中施予援手,我們就會與祂分離。若人在大罪中過世時沒有悔意,沒有接受天主的慈愛,這表示他藉著自由的抉擇永遠與主分離。換言之,就是將自己排除與天主和真福者的共融之外,這種決定性的、自我排除的境況就稱為「地獄」。(1033)

地獄主要的痛苦是與天主永遠的分離,因為人只可從天主那裡得到生命和福樂,人是為此被創造,並不斷地渴求這生命和福樂。(1035)天主並沒有預定任何人下地獄。在感恩聖祭和信友每日的祈禱中,教會懇求天主的仁慈,因祂並不願意「任何人喪亡,只願眾人回心轉意」(伯多祿後書第三章第9節)

天主教信仰傳統中認為人生到最後要面臨四件事:一、死亡。二、審判。三、天堂。四、地獄,此稱「萬民四末」。勉勵教友多多默想四末,以警惕自己,改善信仰生活。

死亡、審判、天堂、地獄這四個境界,是每個人都必須要面對的事。當死亡來臨的時候,人首先面對的是審判,審判之後就決定靈魂該往何處?是去天堂?或地獄?或煉獄?取決於生前的種種因素。換句化說,人死後,面對無限美善的天主時,自然會看清自己在世上所有的功過得失,而以此來決定自己靈魂的去處。

天主教信仰傳統將審判分為私審判與公審判(最後審判)

私審判,是指人在死亡中所體驗到的個人性審判,當人死後面對復活的耶穌基督時,生前的一切思想行為會自動的呈現在人的面前,會看清自己生命歷史行為的倫理價值。

每個人從死亡一刻開始,就在其不朽的靈魂上,將其一生呈報基督的私審判,領受永遠的報應:或者經歷一個煉淨期,或者直接地進入天堂的榮福,或者直接自我判罪、墮入永罰。(1022)

公審判,又稱為「最後審判」,是指天主在末日,要成為全人類的價值判斷標準。在《聖經》中有明顯的記載公審判的事實,例如在舊約的厄則克耳先知,他以牧人分開他的羊群,做為天主在末日施行審判的比喻;到了新約耶穌除了繼續引用先知的圖像,把綿羊和山羊分開,還提出審判的標準,也就是在日常生活中,對人是否付出具體的愛。

最後審判,指所有亡者復活之後,不論「義人或惡人」(宗徒大事錄第二十四章第15節)都該經歷最後的審判。「那時候凡在墳墓裡的都要聽見祂(人子)的聲音而出來:行過善的,復活進入生命;作過惡的,復活而受審判」(若望福音第五章第28~29節)。

當世界末日,眾人都復活之際,公審判的時刻就來到了。那時基督「將在自己的光榮中,與眾天使……一切民族,都要聚在祂面前,祂要把他們彼此分開,如同牧人分開綿羊和山羊一樣:把綿羊放在自己的右邊,山羊在左邊……這些人要進入永罰,而義人卻要進入永生」(瑪竇福音第二十五章第31,32,46節)

聖若望宗徒對於審判分兩個方面來看,一個是指對現在而言,當人們聽到天主的福音的時候,就已經在面對審判了,因為人面對天主福音的時候,自然會對自己現在的生活有所觸動,而希望以福音的教導來做為自己的生活標準。另一面是指未來將發生的事實而言,也就是在末日的復活審判。審判給人的感覺雖然是負面的,但是在審判那一刻的來臨,也正是天主公義的彰顯。

基督徒將自己的死亡與基督的死亡連在一起,把死亡看成走向基督的路途、進入永生的門徑。耶穌不斷的提醒當時的人「要時時準備好自己,因為死亡會像盜賊一樣隨時可能來到」

10、天主教可以拜祖先嗎?
天主教只崇拜唯一天主上主。

聖經〈出谷紀〉:「天主訓示以下這一切話說:『我是上主你的天主,是我領你出了埃及地、奴隸之所。除我之外,你不可有別的神。不可為你製造任何彷彿天上、或地上、或地下水中之物的雕像。不可叩拜這些像,也不可敬奉,因為我,上主,你的天主是忌邪的天主;』」(出谷紀第二十章第5a節)

此外,在〈申命紀〉中,梅瑟召集了全以色列人重申與上主立的約:「我是上主,你的天主,我曾領你離開埃及地,那為奴之家,除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你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或製造任何上天下地,或地下水中所有各物的形像。你不可叩拜,也不可事奉這樣的偶像,因為我上主,你的天主是忌邪的天主。」(申命紀第五章第6~9a節)

天主教稱這約為「十誡」。十誡中明明白白說了,不可製造、不可叩拜偶像,我們嚴格遵守誡命。至於大家看到,在天主教堂中,安置了祖先牌位,亦拿香敬拜祖先,這行為導致一般人,尤其是基督新教徒的誤解,以為天主教崇拜偶像,違背聖經的教導,其實不然,拿香祭拜祖先,是臺灣、港澳和中國等華人地區共有的傳統文化,並不存在歐洲和美洲天主教世界的傳統文化裡。

四百多年前,利瑪竇來華傳教,主張中國人所謂的「天」和「上帝」本質上與天主教所說的「唯一真神」沒有分別,故祭天並無問題。而祭祀祖先,只屬緬懷先人與敬仰哲人的儀式,與信仰也沒有甚麼干涉;只要不摻入祈求、崇拜等迷信成分,本質上並沒有違反天主教教義。

天主教由於時空環境的不同,呈現不同的面貌。梵蒂岡第二次大公會議以前,天主教會禁止教友參加其他宗教的宗教活動。中國人「祭祖」,在外國傳教士看來,是一種宗教儀式,因此禁止中國教友祭祖。而中國人認為祭祖是中國的傳統文化,是中國人的美德,不可因為加入天主教而放棄中國的傳統文化。因此在當時雙方引起很大的衝突。

梵二之後,天主教會准許教友向祖先敬禮。不過,在梵二之後的初期,還是不准教友拿香敬禮祖先。梵二之後的初期,教會准許教友參加臺灣民間宗教的喪禮,不過不准拿香祭拜,只能鞠躬。後來,臺灣天主教中國主教團(為現在的「天主教會臺灣地區主教團」)推行本土化及宗教共融,因此允許在聖堂內設置祖先牌位,神父和教友可以向祖先牌位上香鞠躬。拿香鞠躬的動作表面上看起來和臺灣的民間宗教完全一樣,但為教友來說,是「追思」祖先、「紀念」祖先、「敬禮」祖先、「恭敬」祖先,為祖先「祈禱」,是慎終追遠的意思。

近年來,天主教會舉行祭祖感恩彌撒,以「祭天敬祖」四字來表達;此表示天主教會是「祭天」,而對祖先則是「敬禮」。臺灣天主教會,本著愛人與尊重的原則每年皆舉行祭天敬祖大典,藉以緬懷祖先,不忘根本,這不是拜偶像,而是深刻的愛,是天主所說:「我喜歡仁愛勝過祭獻」的道理所在。

此外,需談談什麽叫做「拜偶像」?
拜是朝拜的意思,朝拜有謙下之情,頂禮膜拜,全心事奉之意;偶像是指除天主以外,一切有形無形的受造物。朝拜偶像就是自甘卑下,頂禮膜拜有別於天主的一切受造物,明認他(牠)是主人,並且願意委身事奉他(牠)。

天主教有沒有朝拜的事實與對象呢?當然有,而且天天有。天主教朝拜唯一的真天主,每一臺彌撒聖祭,司鐸和參與彌撒的教友都會跟耶穌基督一起共赴加爾瓦略山,參與衪死亡與復活的奥蹟。在每一臺彌撒中,都為了天主無上的光榮,讚美衪、稱頌衪、朝拜衪,顯揚衪,感謝衪,祈求主耶穌基督垂憐我們,求衪俯聽我們的祈禱。天主是我們的救主,朝拜的對象。倘若說,天主教是拜偶像的宗教,或者是拜瑪利亞的宗教,或者拜某某聖人聖女的宗教,那是因為那人還不認識天主教。

擁有兩千多年歷史的天主教會,在教堂中放置耶穌的塑像,聖母瑪利亞、聖若瑟,甚至是一些歷代聖人聖女的塑像,是提醒教友要依照他們的芳表生活,這些不是偶像,也不是我們朝拜的對象,只是提醒教友去懷念、尊敬他們,就像耶穌在世時敬愛他的母親,尊重他的義父一樣。所以,天主教堂內和教友家中可以擺設聖像,但不供奉偶像。

11、為什麼人和人之間可以彼此代禱?
《宗徒大事錄》記載耶路撒冷最初的教友團體成員:「專心聽取宗徒們的訓誨,時常團聚、分餅、祈禱。」聖經的這段記載叫我們體會出早期基督信徒如何共同分享他們的神益,互通有無,這就是天主教會講「相通功」的意義。

福音上,耶穌說:「我是葡萄樹,你們是枝條;那住在我內,我也住在他內的,他就結許多的果實,因為離了我,你們什麼也不能做。」(若望福音第十五章5節)。基督是教會的元首,我們是肢體:「基督是教會的頭,祂又是這身體的救主。」(厄弗所書第五章第23b節)。且聖教會不僅存在地上,也同時存在天上:「願你的國來臨,願你的旨意承行於地,如在天上一樣!」(瑪竇福音第六章第10節)因此,不論天上或人間,聖教會是同一不可分割的基督奧體。死後升天的聖人仍然是同一葡萄樹的枝條,同一基督奧體的肢體。而一個人為他人祈禱時,都是和基督一起,通過基督,在基督內成了第二中保,在基督奧體內,肢體可以幫助肢體。這就是天主教為什麼鼓勵彼此代禱。

當教友們誦唸《宗徒信經》,在唸到「我信聖而公教會」這一句經文後,接下來的一句是「諸聖相通功」。聖多瑪斯在解釋和闡述「諸聖相通功」這個信條時,說:「由於眾信友共同形成唯一的身體,所以其中的益處彼此交流。同樣,也必須相信:在教會內一切財物都是共通同享的,教會中最重要的一分子是基督,因為他是元首。為此,基督的益處都通傳給教會這個奧體的每個肢體成員。通傳的方式是透過領聖事而完成的。」聖多瑪斯這段話已經清楚地指出:由聖神所支撐的教會因為是一體的,所以教會擁有的一切,都是教會成員共有的。

簡單來說,整個教會如同一個肢體,但分住在三種境界中:已獲得永遠的真福,在天上享受永恆光榮生命的,稱之為「勝利的教會」;靈魂仍有瑕疵,仍在煉獄中接受煉淨的,稱之為「煉淨的教會」;而仍在世界上奮發向上、努力追求真福的,稱之為「戰鬥的教會」,又稱「旅途中的教會」。三種境界,但因耶穌基督的名,藉著基督、偕同基督,卻同屬一個教會、一個肢體。因此,在基督的奧體內,天上、人間,彼此是相連的,可以有效地互相幫助、彼此代禱、共融通功,這就是「諸聖相通功」的信仰。

「諸聖相通功」是教會一端當信的道理。所有的教會成員,包括在天上享受永福的聖人,也包含一部分正在煉獄等待進入永福的靈魂,以及仍在世生活的基督信徒,這些教會成員在天主聖三的共融中,彼此互相支援、依賴,信友們藉著信德、望德和愛德,在天主、耶穌和聖神內,互相分享。

所以,教友除了敬禮天上聖人聖女:透過與他們相通功的途徑,而獲得寶貴的神益之外,也與亡故的親友及其他先我們而去世的主內弟兄姊妹通功。教會早期就培養教友為亡者祈禱的愛德。這種愛德不但有助於他們早日結束淨煉,回到天鄉,也使他們在天父前為我們所作的代禱更具效力。因此,「諸聖相通」不但包括現世教會每個肢體,也延伸到已經離開世界,在煉獄中或已經在天上分享天主生活的成員。


神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人們,叫一切信祂的,不致滅亡,反得永生。信他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經定了,因為他不信神獨生子的名。光來到世間,世人因自己的行為是惡的,不愛光,倒愛黑暗,定他們的罪就是在此。(約3:16~19)

煉獄是個煉淨的地方,也是個充滿希望的地方。在煉獄的靈魂知道自己已經得救,到天堂只是早晚的事。然而,因為他們知道天堂的美好,但因本身的缺憾,還暫是不能進入,因此充滿迫不急待的感覺,這就是所謂的「煉苦」。我們為煉靈(就是在煉獄中的靈魂)祈禱,求他們能夠早日進如天國,是一種愛德的表現。

教會稱被選者最後的煉淨為煉獄,那絕不可與被判入地獄者的處罰相比。教會特別在翡冷翠和特倫多大公會議中欽定有關煉獄的信條。教會的聖傳參照聖經某些章節談到煉淨之火:有關一些輕微的罪過,我們必須相信,在公審判前是有煉淨之火的。那自稱為「真理」的一位曾肯定過,假如有人口裡褻瀆聖神,不論今世或在來世,都不會被赦免的(瑪竇福音第十二章第31節)。由此引申有某些罪過可在今世得以赦免,另一些則在來世得以淨化。

煉獄的訓導是依據為亡者祈禱的做法,對此聖經早已說過:「為此,他(猶大瑪加伯)為亡者獻贖罪祭,是為叫他們獲得罪赦」(瑪加伯下第12章第46節)。教會自始便紀念亡者,為他們奉獻祈禱,尤其是感恩聖祭,為使他們得到煉淨,進入天主的榮福直觀中。教會也鼓勵人為亡者行施捨、得大赦和做補贖。

基督教認為死亡是人類生命中一個必然過程,所謂「按著定命,人人都有一死。」(來九27)死亡是人生旅程中的一段,並不是人生的幻滅,也不是人生的終結。對於信徒來說,死亡不是關上了的門,而是敞開另一道門,那就是通向永生之門,死亡不是結束,而是更美的復活。

基督教相信,一個人只要誠心悔改,承認自己所犯的一切罪愆,虔心相信,依靠耶穌基督,死了之後,也肯定必和主耶穌同住一起,「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約三16),這種視死亡如同和真神同在、同行、與真神更加親近的看法,可以說是基督教對死亡最超越的見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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